聊完正事,周寒鸦跟唐一夏闲聊起以前在国外时候的日子,聊着聊着突然问道:“对了,你之前说你有两年的事都不记得了,想起来什么没有?”
唐一夏摇摇头:“医生说如果在熟悉的环境或许能想起来,我都回国两年多了还没想起来,八成是想不起来了。”
“想不起来也没事,”周寒鸦笑,“十五六岁的年纪就是一高中生,天天除了学习还能干点啥?真有点啥无非就是旷课逃学早恋三件事,几年一过就都变成回忆里的屁!你现在让我想高中的日子,我也就能想到打球泡妞和跳舞了。”
他表情夸张:“我高中还为了喜欢的女孩子打过架,又是记过又是先检讨,现在检讨的内容还记得,那女孩名字我是忘得一干二净。讲真的,都是写年少轻狂的记忆,长大后我都不想去面对,还不如你这样,忘了干净!”
唐一夏跟着笑,她用塑料勺子拨着餐盒里的蛋炒饭。
她和周寒鸦不一样,她总觉得缺失的那段回忆里肯定有什么很重要的人或者事存在着,可就是想不起来。
也是为了那段空白的记忆,她才会在报考大学时放弃留在国外读大学,而是选择回国。
她是高考前回国的,在第一中学当了半年的插班生,那半年她走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后来上了大学,她才没有再继续执拗地去寻找那份缺失的记忆。
她总觉得,那段记忆就像是随手放下的一张明信片,也许你翻遍家里的角落也找不到,但有一天你随手翻看一本旧书,打开书就看见了那张明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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