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争争,

        议议议,

        呛呛呛,

        吵吵吵,

        两个多小时过去了,基本还是原点打磨磨,各抱着各的观点与原则。

        童宇适时主持,要求双方汇总一下各自观点。

        “谢谢!我先来说。”边助理点头致谢之后,汇总起来,“一、交二顶八。即我方交总地价的百分之二十,其余百分之八十抵顶税金。从收到百分之二十出让金之日起算,贵方必须在三十天内完成土地征用等一系列程序,在此期限内把土地权属证明办到我方项目公司名下并交我方。”

        “二、五减免、五优惠。从我方收到土地权属证明之日算起,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五年内全额减免或全额返还;从项目经营之日算起,包括但不仅限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等税费返还百分之七十。”

        “三、我方全资经营此项目,贵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入股或参与管理、经营。”

        “四、五年内,周边五十公里范围不得有类同项目,否则视为贵方违约,我方有权采取包括中止合同、撤资、诉诸法律等手段。”

        “五、项目地路况太差,根本满足不了项目运营需要,也影响整个项目品质,因此由我方按照标准建设,但所有费用全都抵顶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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