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的,心里一痛,李默悄悄拿出皮夹,从身份证后面,抽出一张小小窄窄、被撕的跟狗啃式的纸条。
李默,你肯定不知道,我喜欢你呀。
一句话,十三个字,哪怕过去了四年多,他也依然能够在第一时间认出来,这是姜瓷的字。
当初,他是第一个现了姜瓷心事的人,毕竟,他们认识十多年,又做了三年的同桌,她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可是,那时候年轻气盛,又有些恃才傲物,总觉得,他这样的天之骄子,就该配最优秀的女孩子,姜瓷这样的,除了名字,真的没有一点在他的选择范围内。
而满足选项的,只有田可心,所以,青春懵懂的他,才会将那种莫名其妙的情绪,当做喜欢。
姜瓷离开的那天,他其实去送她了,只是她太难过了,始终没有注意到他。
他亲眼看着她将曾经写过的信撕成细条,荡在风里,亲眼看着,她绝然的离开,正好,风吹过来一条字条,落在他脚下,顺手拾起,却僵硬的再也没有了动作。
只是,那个时候他太年轻了,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去处理这件事情,最终,也没有勇气迎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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