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种实力,已经具备了和天圣帝国叫板的资格。
众人围在台下,推杯换盏。今天是个值得庆贺的日子,他们用最小的代价攻下了一座城,这种事值得好好庆贺。狂风打过几次大仗,唯独这次是最轻松的,护城大阵就不说了,最关键是楼兰的士卒们根本没有抵抗的心思,拿下楼兰比拿下塞安城还简单。此刻满场都洋溢着喜悦的气氛。
在场的人当中,有一黄衣男子,男子个头偏矮,两颗大龅牙。这人是狂风的第二把交椅,名为黄二,实力仅次于狂万雄,达到了地阶两层的程度。
此刻他已喝得满脸通红,边塞的烈酒一杯就能醉倒一名大汉,他趁着今晚这欢愉的劲头一口气连干了十几坛,要不是有雄厚的底蕴,根本扛不住这股蛮横的酒劲儿。
他醉醺醺地朝台上边笑边拱手:“恭喜大哥,贺喜大哥,今日又拿下一座城。有了两座城的资源,我们狂风就有了发展壮大的资本,照这种势头下去,我们占领边塞,也已经指日可待了。”
那旁边立马有人接过话头:“二哥此言差矣呀,什么叫占领边塞,我们狂风,早晚要打下整个天圣帝国,区区边塞,那根本不在话下。”
说话这人长得甚是英俊,一身黑色兽皮的衣服,领口竖着某种鸟类的尾羽。此人名叫胡飞鹰,是这狂风的第三把交椅,实力已经达到了地阶一层的程度。
狂万雄本人好武,黄二好赌,而这胡飞鹰则是好女色。此人性情阴狠,被他看上的目标从来逃不掉。至今为止,已经不知道
有多少女子的清白毁于他的手中。要说狂风的几位当家的当中,谁最招人记恨,毫无疑问是此人。
狂万雄看着他们在下面吵闹不休,也不管他们,只是自顾自地闭目养神。
没过一阵,门外突然进来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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