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大火爆炒,最后食盐调味,爆炒猪杂完美出锅。
而夜风那边也将狼肉肢解完毕,丢进外面的大铁锅里面炖了,野狼身上腥气很重,肉质又紧实,苏云思来想去,还是铁锅炖大狼最好,抓起一把八角桂皮,半瓶白酒,一股脑丢进大铁锅里,剩下的就不用管了,反正只要炖得够久,再柴的肉就都可以啃。
今天的午晚饭非常的丰盛,满满一大盆澄黄发亮的猪蹄,熬得发白的筒骨汤,金黄酥脆的油渣,香喷喷的爆炒猪杂,还有一碟解腻的清炒芥菜。
三菜一汤,日常伙食瞬间提高了一个等级。
夜风对那盆猪脚很是满意,因为是红烧的,带着点甜味,又够肉又够好吃。他只吃了一口耳朵就起飞了。
但是看见苏云包扎得严严实实的伤口,夜风还是停住了嘴,一个劲地往苏云碗里夹肉。
苏云:“够了够了,我吃不了这么多。”
夜风正色:“不行,你受伤了,得多吃点。”
苏云:“我喝点汤就好,红烧猪蹄是给你煮的,这个太油腻了,我吃不了太多,伤口会发炎的。”
这句话是真话,太油腻的东西容易上火,虽然血止住了,但是后期万一发炎的话也是很糟糕的,苏云只尝了几块肉,剩下的全是在喝汤跟吃青菜。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