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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刘宠准备让秦莫欢自己想想的时候,秦莫欢开口了,“刘将军,你之所以那么辛苦的每个高坡都要看,是因你当了兵,就必须去看?”

        “是。”刘宠爽快的答道。占领制高点是战争的基本规律,蒙古军手里只有冷兵器,那些山头上也没办法布置大量弓箭手,所以刘宠对放弃了检查许多没有威胁的高坡。只查看了有威胁的。要是对面的军队装备与水平达到了宋军的程度,刘宠无论如何都不会出现在这样的死地之中。谁也不会与冷兵器的人马去对抗训练有素的火器军队。

        “刘将军,我虽然没有准备这一辈子都当兵,以后却再也不会对检查高地的事情胡说八道了。”秦莫欢挺郑重的对刘宠说道。

        喂喂!刘宠心里面讶异,这秦莫欢到底想明白了什么,怎么这就突然说出这么正经的话来。然而此时也不是废话的时间,刘宠就把此事记在心里,他本以为经历了学社的学习讨论之后,就已经对人心理解到了非常深刻的程度。然而现实可远比刘宠想象的复杂的多,一个秦莫欢就超出了刘宠的理解范畴。

        “你觉得用什么兵器顺手?”刘宠问。

        “长枪。”

        “我带你再去领一套长枪。”刘宠说道。

        第二天天不亮众人就起来吃饭,天刚亮,众人就出发。秦莫欢穿着他全新的装备骑在马匹上,马匹大概是感觉身上少了二三十斤的份量,所以看起来情绪很好。秦莫欢的情绪也非常好,这身钢甲内衬的丝绸衬甲非常贴身,两边肩头位置上各一个口代,可以通过向里面垫纱布的方式将肩头与钢甲的贴合度调整到非常舒适的水平。硬邦邦的套在身上的瘊子甲和这种铠甲相比,立刻就如同上刑一样了。

        除了这个之外,如果能把腰直起来,就可以把不小的压力转移到背后的甲上,有点跟靠在别人身上一样。走路的时候这种感觉不明显,骑在马上的时候,感觉就好了许多。

        除了已经能够体会到的好处,那一套长枪是指四件枪头。每个枪头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枪头后面的金属套管的长度。最长的枪头后面连带的枪杆竟然有将近两尺长。光是这么多钢,在大元这边就是非常不得了的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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