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克接过一看:“鲍比-麦克斯,职业是……马戏团驯兽师?呵呵,这还真是有趣。擅长驯服各种动物进行表演?”

        飞快看完那卷宗,他有点狐疑:“这家伙专业水平不差,年收入至少二十万刀起吧?这种不缺钱的主儿,为什么会去偷钻石项链?”

        艾尔莎面色古怪:“我专门打电话问过希拉,据说,这位鲍比曾经对她表示过爱慕之意,但被她拒绝了。”

        路克:……开玩笑的吧?鲍比这地位,比起希拉根本就不在一个层面。

        当然,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他这职业不怎么讨女孩子欢心,希拉也因为对动物毛发过敏,不怎么喜欢动物,家里猫狗都没养过。

        再看了看那卷宗上的部分资料,路克不禁摇头:“这是为了爱情,连生活都不要了啊。”

        鲍比的专业能力很强,因此他之前过得日子不错。

        但他迷恋上了希拉后,就跟着追星,不再工作。

        对自身财产没有合理管理的情况下,他一两年就花光了积蓄。

        现在这位鲍比已经沦落在洛杉矶的平民区里,不知道靠什么过活。

        路克觉得,就靠那黑猩猩帮忙偷窃,也能让他衣食无忧,最多是不富裕,但说苦也不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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